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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5 21: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5       报名截止:2021-12-31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常年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2021年毕业生)。
二、引进岗位
详见《2021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六)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具体引进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各岗位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引进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办法:登录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从公告公示栏下载《2021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扫描成一份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fxwjwzzrsk@163.com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1年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研究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发送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0516-8039559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和方式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引进工作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可免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共同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
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考察与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引进。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博士学历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采取面议的方式确定,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使用110㎡左右住房一套,如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房屋由用人单位收回;如合同期间在丰县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购房相关手续,服务期满5年后,在用人单位领取20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单位免费提供使用的110㎡左右住房由用人单位收回。
硕士学历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差额财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合同期间在丰县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购房相关手续,服务期满5年后,在用人单位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5年内没有在丰县城区购房的,服务期满5年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5万元租房补贴。
六、引进工作纪律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实施。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此次丰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由2021年丰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0516-80395597(县卫健委),89215163(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